拿到美国绿卡后就“万事大吉”了吗?
2022-10-31


 

 

我们费尽千辛万苦拿到的美国绿卡,拿到后就能“万事大吉”了吗?

其实维持绿卡身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不单单是美国绿卡,大部分国家获得永居身份后,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来维持身份,只不过条件的简单与复杂程度不同。


那么获得美国绿卡后,具体还有什么需要注意,还需要做什么以防止“粗心大意”让身份失效?

 

在移民局的官方说明里,有以下情况可视为当事人主动放弃绿卡身份,这些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01搬去另外一个国家,并成为永久居民

02在报税时使用“非移民”报税身份

03在美国境外居留时间超过一定限制

 

 


更新社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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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拿到绿卡后的第一步就是查看我们是否要更新社安卡。

 

社安卡一共有三种类型:

1. 发放给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持卡人可不受限制地工作

 

2. 发给合法进入美国,并且持有国土安全部批准的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士,这样的社安卡上面印有一行字:Valid for work only with DHS mauthorization,就业须获得国土安全部的许可

 

3. 还有一种上面印着“Not valid for employment,不得用于就业”的社安卡,是发给合法进入美国、没有就业身份、但出于正当非工作理由需要社安号的外国人

 

移民局根据社安卡的更新也出台了新的政策,从2021年8月9日开始递交的I-485身份转换申请中,将会在申请表格中允许申请人选择可以在I-485获批后获得SSN社安卡。

 

准确来讲是原本没有SSN的申请人可以获得新的SSN,以前有SSN但是属于“受限制类SSN”的可以收到新的不受限制SSN卡。简单来说,在2021年8月9日之后递交的申请人无需再单独更新社安卡,在此之前递交申请或收到绿卡的小伙伴们还是得自行完成更新社安卡的流程。

 

 


绿卡维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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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收到绿卡后最重要的就是如何维护我们的绿卡身份?

 

首先我们要了解离境时间对于绿卡身份的影响,正常情况下,绿卡持有人需要遵循离境原则:每次离境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果有离境1年以上的需求,为了不影响绿卡身份需要在离境前申请Re-entry Permit(重入国许可),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放弃美国永久居留身份,重入国许可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如果没有重入国许可,并且离境时间已经远超过了一年,还有一个选择:申请新的移民签证SB-1,全名Returning Resident Visas。这是专门为重新返回美国时申请的特殊移民签证,以恢复其永久居民的身份。


不过从实际申请结果来看,SB-1的申请程序复杂,获批难度也很大,如果签证官不认同申请人给出的解释说明就会拒绝SB-1签证申请,无论申请最终能否被批准,已付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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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美国绿卡身份,我们需要单次离境不超过6个月即可, 对于有入籍美国的绿卡持有人来说必须遵循“五年规则”,即绿卡获批后、申请入籍之前需要连续在美国居住至少五年,并且这五年中至少有一半时间在美国境内,并且从申请入籍到获批这段期间必须连续居住在美国境内。

 

长期离境可能会导致居住期连续性中断,具体情况又分为:


1.离境超过6个月,但少于1年

将会被移民局推定为居住期连续性中断,但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在此期间没有实际放弃居住美国的计划”,这种推断可以被推翻。

 

2.离境超过1年

这种情况将被认定居住连续性被打断,有一例外是无论离境多长时间也不会打断入籍要求的连续居住期:获得绿卡后至少在美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之后受聘于美国政府,或美国司法部认可的研究机构,或受聘于美国公司,或受聘于美国公司占股50%以上的海外机构等,在离境前递交N-470表格即可。

 

绿卡持有人可以通过以下材料来证明自己在离境期间无意放弃长期居留美国的打算:

01并未终止在美国的工作,雇主信、工资单都是很好的证明材料;

02自己及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居留在美国境内;

03美国境内还有房产、银行存款、报税记录等;

04在美国境外没有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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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永久绿卡有效期为10年。如果当事人没有计划申请归化为美国公民,那么需要在绿卡到期前向移民局递交绿卡延期申请。如果不慎丢失了绿卡原件,也可以向移民局递交申请重新获得,美国绿卡持有者搬家更换地址后也应在移民局官网更新最新住址。

 

很多时候我们可能认为拿到绿卡,身份办理就到了“终点”,但其实真正的终点是拥有该国的公民身份。如果我们只是想要维持绿卡身份,条件可能是时间,也可能是金钱。